问题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变更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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