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终止情形的,监护关系不再存在,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另行再指定监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