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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商业秘密范围有哪些
分类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解答
律师解析:
协议是指导缔约双方主体如何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根本指南,对保密内容的判断主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对保密内容的约定。
因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保密协议》之时,应当在理解“商业秘密"的几大特性的基础上,详细、准确地约定何为保密内容。
“商业秘密”有几方面的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5)系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因此,涉及客户、价格、财务、技术、营销等方面与用人单位经营管理息息相关的信息,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均不得泄露。
但是,非因签约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劳动者对此不负责,用人单位可以向责任方索赔。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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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7: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