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效力都是什么呢 |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的效力,分为本体的效力与其它效力。 本体的效力体现为拒绝履行权,其他的效力体现在对抵消权的影响,对履行迟延构成及合同解除的影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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