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申请权能否进行转让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权进行转让的问题,我国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与外国机构、外企以及其他涉外组织进行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严谨细致的程序事项进行操作。
有关公证书签署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协议应是书面形式,且需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报登记。 此举旨在维护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秩序和国际信誉度,确保交易公正透明。 自此次声明签订日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公示,以此作为转让生效的标记和证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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