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专利转让后减缴怎样办理 |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新申请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十条: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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