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死人了法人要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工地发生人员死亡时法人是否要坐牢的问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情形: 若工地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比如安全防护设备缺失、施工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进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法人可能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一般情况下,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如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巨大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情形: 当法人存在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有重大事故隐患却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可能构成此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不可抗力情形: 若是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死亡,法人一般无需担刑事责任。 总之,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法人是否担刑责。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工地法人,工地安全防护设备缺失。小胡等工人作业时发生事故,一人死亡。小朱此前曾强令工人在有隐患环境下冒险作业。但小朱辩称死亡是因突发罕见地质灾害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应担刑责。 案情分析: 1、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看,工地安全防护设备缺失,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若与工人死亡有因果关系,小朱可能构成此罪。 2、关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若小朱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与死亡结果相关,可能构成该罪。 3、若死亡确因不可抗力的地质灾害导致,小朱可不担刑事责任,需查明真正死因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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