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和未成年17岁女孩交往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成年人与17岁的女孩正常交往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17岁这个年纪已经非常接近成年,倘若双方都是出于自愿的,并且不存在强迫、诱骗这类违法的情形,那么这仅仅只是普通的交往行为罢了。 然而,倘若存在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去强迫对方,或者实施诱奸等行为,致使女孩的意愿被违背,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的意志,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如果仅仅只是单纯的交往,没有上述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在交往的过程中,一定要留意自身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以及法律的规范,千万要避免因为一些不当的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之,不能简单地就认定成年人与17岁女孩的交往一定会构成犯罪,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只有这样,才能在交往中既保障自身的行为合法合规,也能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成年人)与17岁的小丽正常交往,后两人关系亲密。但小丽父母发现后认为小朱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诱骗小丽,而小朱坚称双方自愿,不存在强迫诱骗行为,双方就小朱行为是否违法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未利用优势地位强迫或诱骗小丽,双方是出于自愿交往,不存在违背小丽意愿的行为,那么小朱的行为仅为普通交往行为,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有证据表明小朱利用优势地位强迫或诱骗小丽,致使小丽意愿被违背,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小朱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强奸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