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万元能不能构成拒不执行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有着明确的标准。
通常来讲,仅仅三万元这一金额并不一定就足以构成该罪。 当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时,只有情节达到严重的程度,才会构成此罪。 在金额方面,不能仅仅盯着具体的数字,还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比如,要考虑被执行人实际的履行能力,是真的无力支付还是故意为之;还要看其拒不执行的行为方式,是积极对抗还是消极拖延;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是对司法权威造成重大损害还是影响相对较小。 如果只是偶尔一次出现未能及时履行三万元判决义务的情况,并且不存在恶意逃避等严重情形,一般情况下可能并不构成拒不执行罪。 然而,倘若多次故意拒不执行,或者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执行,即便金额仅仅为三万元,也有很大可能构成该罪。 总之,绝不能单纯凭借三万元的金额来判断是否构成拒不执行罪,必须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这样才能准确地认定是否构成此罪。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向小朱支付三万元。判决生效后,小朱多次要求小李履行判决义务,小李未履行。小朱怀疑小李故意拒不执行,称小李有执行能力,且有转移财产的嫌疑,而小李辩称自己只是资金周转暂时困难。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确实有执行能力,如通过调查发现其转移财产来逃避支付三万元,即使金额不大,其多次拒不执行且手段恶劣,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若小李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没有恶意逃避,也无其他严重情节,虽然未及时履行支付三万元的义务,可能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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