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几个人叫团伙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设赌场罪的范畴内,倘若有二人及以上人员怀着共同的故意去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那么就能够将其认定为共同犯罪。
这里所说的共同犯罪,其中团伙犯罪其实就是共同犯罪的一种通俗性表述。 就共同犯罪中的各个犯罪人而言,从主观方面来看,他们必须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 这意味着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参与开设赌场这一犯罪活动,并且内心是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或者是对这种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在客观方面,他们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就像有的负责提供用于开设赌场的场地,有的则负责招揽赌客等,通过不同的分工协作,共同促使开设赌场犯罪行为得以完成。 在处罚方面,会依据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分别进行量刑。 主犯通常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因为他们在犯罪中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 而从犯相对而言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被免除处罚,这是基于他们在犯罪中的次要地位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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