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主客观方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主客观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扰乱公共生活,却仍然积极实施。 这种故意通常表现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心理动机,而不是为了追求合法的目的。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并非指行为人随意选择殴打对象,而是指在殴打他人时不具有特定的事由、理由或目的,单纯为了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而实施殴打行为;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例如在公共场合长时间追逐某人,或者无故拦截他人并进行辱骂、恐吓,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像在公共场所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者随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 只有同时具备主观故意和这些客观行为表现,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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