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刑事处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处罚所涵盖的罪名那可真是不少,一般来说,构成犯罪得同时满足这么几个关键条件。
先从主体方面来讲,得达到法定的那个刑事责任年龄,而且得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才行。 就好像到了一定年纪,脑袋瓜子得能清楚地分辨对错,知道自己做的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再看主观方面,这里面有故意和过失之分。 故意,就是心里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危害,还特别希望或者干脆就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而过失,就是本来应该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可因为自己大意了没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了却觉得自己能避免,结果还是发生了不好的事。 接着说说客观方面,得有实实在在的犯罪行为,要么是积极地去做了什么(作为),要么是该做的事没做(不作为),并且这个行为得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后果。 最后,犯罪行为还得侵犯到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犯罪客体。 不过,不同的具体罪名,其构成要件是不一样的,得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来仔细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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