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就是要退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罪认罚与退赃,二者虽有联系,却属不同概念。
认罪认罚,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且诚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毫无异议,并且欣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意见,还会签署具结书。 这一行为充分彰显了他们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可与担当,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表现。 退赃,指的是把通过犯罪所获取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给司法机关。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积极实施退赃行为,会成为量刑时的一个从轻考量因素。 虽然认罪认罚本身并不强制要求必须退赃,但倘若能够在认罪认罚的同时做到退赃,那么在最终的量刑裁决中,就更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罚。 故而,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既能做到认罪认罚,又能积极地进行退赃,这无疑是对他们自身较为有利的一种做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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