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要是存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话,就应该进行立案追诉。
首先,要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这里说的损失可不仅仅是财物本身的价格降低这么简单,还包括因为毁坏行为导致的其他直接损失。
比如说,一件原本价值五千元的物品,被毁坏后它的使用价值完全丧失了,这也算是损失。
其次,要是毁坏公私财物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
哪怕每次毁坏财物的价值没有达到五千元,但是累计起来有三次以上,那也有可能构成刑事案件。
就好像一个人多次故意去毁坏别人的东西,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比较严重。
再者,要是纠集了三个人以上一起公然去毁坏公私财物的。
这种情况就更严重,强调了多人一起公然实施毁坏行为的恶劣性。
最后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就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比如说毁坏财物的手段特别残忍、特别恶劣,或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坏等等,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中的这些特殊情节,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