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罪名的累犯能否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累犯主要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这两大类型。
一般累犯指的是那些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当他们所服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在接下来的五年时间之内,如果又犯下了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行,那么就属于一般累犯。 特别累犯则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而言。 这些犯罪分子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再次犯下上述任何一类罪行,就会被认定为特别累犯。 一般来说,由于累犯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所以对于不同罪名的累犯,按照原则是不允许办理取保候审的。 这是因为取保候审的前提是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而累犯本身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高,这与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相符。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话,那么也有极小的可能会被批准取保候审,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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