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未实施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仅仅怀揣着寻衅滋事并殴打他人的念头,然而却并未付诸实际行动,一般来讲是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既遂状态的。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层面来分析,倘若存在寻衅滋事的预备行为,就像为了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而去准备相关工具,或者精心进行谋划等情况,即便还没有真正地进行殴打他人的举动,但已然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扰乱,此时就很有可能会遭受到治安处罚。 按照相关的规定,可能会被给予警告,或者要求缴纳罚款,又或者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而从刑法的角度出发,对于预备犯,能够与既遂犯进行比照,从而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理。 不过,仅仅只是单纯的犯意表示,也就是仅仅在心里想着而没有任何实际的准备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倘若在预备阶段,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并且没有给他人造成任何损害,那就应当免除对其的处罚; 倘若已经造成了损害,那就应当减轻对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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