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可以定性为寻衅滋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乃行为主体恣意挑衅、肆意击打、反复骚扰他人,乃至任意损毁、侵占公共财产等行为的总称,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
其行为构成的要件主要包括: 1.主观心态上必须具备肆虐弱者、无端闹事等恶意意图。 2.客观行为上则须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 a.随意击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b.追逐、阻挠、谩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c.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的。 d.在公共场所制造喧哗,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举例来说,若行为人多次无缘无故地击打他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 在对该类案件进行裁决时,需要全面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危害结果等多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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