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界定打人和互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刑法的立场来看,所谓「打人」往往特指其中一方主动采取暴力手段向另一方发起攻击。
然而,互殴的情形则意味着双方人均积极地以行动应对对方。 实际上,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的主动程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图。 例如,倘若一方在事发前主动挑起争端并首先采取了攻击性动作,而另一方在初始阶段并未打算进行反击,那么在此后的反击过程中,其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正当防卫; 反之,若双方几乎在同一时间内展开攻击,并且都表现出了积极主动的攻击意图及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判定为互殴。 此外,我们还需结合伤害结果、事件起因、发生地点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评估分析。 比如,如有一方在公共场所毫无缘由地挑起纷争并进而实施暴力行为,那么此类行径通常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然而,无论是打人还是互殴,只要导致了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产生了其它形式的财产损失,都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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