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以盈利为目的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之判别,往往需要根据多个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虑:
首先是赌场中的抽头渔利金额,这意味着对局者将从赌博过程中提成一定量或固定数目的现金作为自身的利润收入; 其次,赌资的规模大小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如果案件涉及到大量的赌本且有明确证据证明行为人可以从赌博游戏中获得显著的经济收益,那么这便可以被视为判断行为人是否有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力依据; 此外,参赌者数量同样具有参考价值,如果行为人组织或吸引了众多参赛选手参与赌博,目的就在于获取利益; 最后,我们还应该关注实际获利状况以及赌博活动的密集程度及持久性,长期而频繁地举办赌博活动并从中牟利,将无疑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与营利挂钩的。 总的来说,在判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时,必须紧密结合具体行为实施情况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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