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后又要求赔偿算敲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问题须视实际情节而定。
从普遍的角度来看,在合乎情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因新的损失或对原始之赔偿金额的适当争议而再行要求赔偿,应视为非敲诈行为。 然而,敲诈勒索在法律层面上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对受害者进行胁迫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若提出第二次赔偿请求的一方,采用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逼迫对方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并且缺乏合理合法的依据,那么便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名。 然而,倘若该请求是基于客观环境的改变,例如损害后果的加剧、新发现的损失等,并通过合法途径予以主张,则不应被视为敲诈行为。 综上所述,确定是否构成敲诈,核心在于其索赔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与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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