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严重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严重犯罪情况包括:
1.在每次参赌活动中,直接从抽成中获取的收益额共计超过了人民币三万元; 2.累计参与赌博的资金总额已经超过了人民币三十万元; 3.累计参加赌博的人数累积达到了一百二十人及以上; 4.在构建了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相关设施,实际获利金额高于人民币三万元; 5.参与赌博网站的盈利分配,实际获得的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了人民币三万元; 6.为赌博网站寻找下级代理人,并由这些下级代理人负责接收彩票或投注信息; 7.主动招揽未成年人加入网络赌博行列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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