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与赌博者是否构成赌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赌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我们必须秉持全面且严谨的态度,不能仅凭少数因素就草率地做出结论。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对于那些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大规模聚众进行赌博活动,乃至以此为生的人群,他们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这种行为定当被视为赌博罪予以惩处。 在此类情况中,聚众赌博的特征通常表现为四个方面。 其一,参与者的人数不得少于三人; 其次,抽头渔利的金额总计须达到五千元以上; 再次,实际投入到赌博活动中的资金总额应在五万元以上; 最后,参与赌博的人员总数应超过二十人。 另外,如果是组织我国公民超过十人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用的话,同样也属于聚众赌博的范畴。 至于“以赌博为业”这一概念,则意味着个人将赌博作为了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或者经济支柱,这同样属于赌博罪的范畴。 然而,如果只是偶尔参与赌博活动,并且赌资并不大的话,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赌博罪,但是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