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算侵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体损害行为被定义为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普遍认为,满足下述四个基本要求便可能构成侵权责任: 1.存在非法行为,即未履行法律所规制的职责。 2.带来了实际的损害影响,例如财产损失、个人声誉贬损等等。 3.侵权行为与具体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因果关联性,即损害乃由该违法行为直接引致。 4.涉及到的人为过错行为,其中包括故意及疏忽两种情况。 故意意味着行为人明知实施某项行为将必然引发损害却依旧执行; 而疏忽则表示行为人应该事先预见到危险状况而未能及时警惕或者虽然已经有所察觉但是仍然抱有侥幸心理。 例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未经法定许可擅自利用他人拥有的专利、注册商标、著作权等便可视为侵权行为。 在名誉权的维护范畴内,故意捏造不实信息并肆意传播以损害他人名誉,无疑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然而,对于具体的侵权行为判定,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