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未盈利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的成立并不仅仅依赖于其是否具有营利目的。
开设赌场,这不仅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然侵犯。 即便是在未实现任何营利性的情况下,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创设并运营赌博场地的意图,并且所施行的行为满足相关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要素,那么他仍然有可能因触犯该罪名而面临刑事制裁。 例如,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提供赌博所需的场所与设施、制定及施行赌博游戏的规定等等。 然而,在确定刑罚的过程中,若的确未能获得任何利润,则这可能会被视为一个轻微减轻处罚的因素在量刑时予以权衡考虑。 然而,最终决定刑罚轻重的依据可能还包括诸多其他因素,如开设赌场的规模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数量、涉及的赌资金额及其社会危害性等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