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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动手打人对方还手了是互殴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先动手打人而后受害者出于自卫反击的情形,是否可以界定为相互斗殴,是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综合性考察和评估的。
倘若受害者的反击行为过当并造成了多余的伤害,有可能被判定为斗殴行为。
反之,若受害者的反击是为了阻止当前正在发生的非法侵犯权益,并且其回应行为未超出合理范围,则此种情况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非斗殴行为。
例如,假设先动手方持续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攻击,而受害者仅采取适当的抵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在此种情境下,通常不会将之视为斗殴行为。
然而,在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时,必须结合考虑到双方的实力差距、侵害方式以及现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轻易地将先动手打人然后对方进行反击的行为一概而论地归类为斗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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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