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殴打他人与正当防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殴打他人,是指主体在不明原因或意图之下主动对他人施加的暴力侵权行为,行为者在主观认识上存在着蓄意伤人的动机,且此种行为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标准。
相较而言,正当防卫则是促使国家、公众利益以及个人或他人的身心健康、财产和其他权力免于受到当前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从而通过对违法侵害方实行损害行为来达到防范目的。 两者之间的关键区别体现为以下四点: 首先,致损原因上,殴打他人多表现为无缘由地激化矛盾; 而正当防卫则是源于面对正在发生的非法侵犯。 其次,时间维度上,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于处在发生过程中的违法侵害行为。 第三,手段运用上,正当防卫的力度应控制在必要程度之内,避免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 最后,主观意识上,殴打他人带有明确的施害意图,而正当防卫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及他人民事权益的无可厚非之举。 举例来说,当他人出于无理原因率先向您发起攻击,根据情况判断,若您对其持续攻击进行适度回击,且并未超出自卫所需的适当界限,此时便有可能构成合理的正当防卫; 然而若是对方停止施袭后您却仍然继续进行攻击,那么就可能被视为构成了对他人的暴力侵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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