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和认罪认罚能叠加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今的司法实践领域内,自首与认罪认罚原则是相辅相成且能够相互补充的概念。
自首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后,出于主动投案以及向司法机关如实陈述自身罪行的精神和行动。 而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愿并且如实地供述其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时也愿意接受法律所规定的处罚。 自首表现出了行为人对待罪行的主动性、真实性和诚恳度; 而认罪认罚则体现在他们愿意在整个诉讼程序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接受法律的制裁。 当这两个原则相互结合时,通常会在量刑阶段给予更广泛的从轻处理。 然而,具体的从轻处理程度将会与其所涉及的刑法类别、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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