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未叫人打人需要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在没有指使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却在群体斗殴事件中扮演了角色,他们是否需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还需观察具体情势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考察未成年人的年纪范围。 若该未成年人尚未满12岁,无论他/她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举动,均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但若已年满12岁并处于14岁以下,则仅对出于故意且导致他人死亡、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是采用极其残暴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永久性残疾等恶劣情节的案件,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追诉后,才须承受刑事责任。 至于已满14岁而不足16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或重伤、强奸罪行、抢劫罪、贩卖毒品犯罪、纵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案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反之,若未达前述年龄界线或涉案行为并不符合这些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通常情况下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然而,他们有可能会遭受治安处罚,同时,其法定监护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接受必要的教育矫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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