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寻衅滋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是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形式的信息网络对他人进行恶意辱骂、恐吓等行为,且情节恶劣的,已经达到了扰乱社会秩序的地步; 其次是实施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又或是对于自己编制的虚假信息有明确认知,但依然在互联网上散播这些假信息,且其产生的效果是、实施的行为引起了大规模的轰动和混乱,间接导致公共秩序陷入极端严重的混乱。 例如,有些人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污蔑他人,引发出广大民众的负面评价,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再者就是故意编造并广泛传播重大虚假信息,直接导致社会秩序出现混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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