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监视居住会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处监视居住这一法律行为,并非必然会导致案底的产生。
实际上,它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非实质性的刑事惩治。 只有在经过严格的法庭审判后,被判定确有罪行且需接受相应刑罚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形成案底记录。 然而,若相关案件经过侦查取证和审查起诉等一系列合法程序之后,最终被认定为无罪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的话,那么便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自然也就不会留下案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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