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后能否撤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立案之后,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是有可能进行撤案操作的。
具体而言,若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的;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经过特赦令而获得免于刑罚的; 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被撤回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死亡的; 以及其他法律明文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均应予以撤销案件。 然而,当案件涉及重大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等复杂情状时,撤案过程将会面临相应的难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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