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达成和解撤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倘若双方法律权益主体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未必径直实现案件撤销。
具体情况需依据案件本身的性质及其情节严重性予以判断。 若所涉案件属于较轻微的刑事案件类型,例如自诉案件中所涵盖的侮辱罪、诽谤罪等范畴,那么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谐解决矛盾的共识,有望使这起案件得以撤回起诉起诉阶段。 然而,若涉及到严重的公诉案件,诸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即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也仅能在量刑方面获得适当减轻,而无法达到撤回案件的效果。 究其原因在于,公诉案件乃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提起诉讼,旨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其进程不受被害人意愿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自诉案件的结案方式】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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