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非法拘禁怎么定罪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警方在履行公务期间若非法拘禁相关人士,也需承担非法拘禁罪的相应法律责罚。
倘若该非法拘禁过程中涉及到如殴打或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对此类犯罪行为需要进行更加严重的惩罚。 对于身处公职岗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在执行职务时触犯非法拘禁罪的,同样需要接受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般而言,当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的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亦或是一次性非法拘禁人数多达三人以上; 以及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行径; 甚至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死亡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时,此类违法行为将被视为刑事案件,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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