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案件所涉证据,大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关于嫌疑人身份及其职务的证据材料; 其次,能够确认其确有侵占行为的书面文件与物品线索,例如财务会计记录、各类合同、资金流动情况等; 此外,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例如来自同事或商业伙伴的见证陈述; 包括嫌疑人自身的供述与辩护意见在内的所有证据,都应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最后,其他任何可能证明侵占事实的证据也不能忽视。 总而言之,这些证据必须构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链条,以充分证明嫌疑人确实借助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了本属于单位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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