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刑事和解制度,乃指在某起刑事诉讼案件的司法进程之中,涉案的被告人和嫌疑人真诚悔悟自身之过错,以向受害者进行补偿或赔偿损失、表达诚挚歉意等多种方式,赢得受害者的谅解与宽恕,进而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法律实践活动。
此项制度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尤其在某些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上,若满足相关条件,便可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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