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自首,系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自觉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案,并且诚实、详尽地陈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此项制度主要看重犯罪分子主动投案的实际行动。
然而,认罪认罚制度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自愿且诚实地陈述自己的罪行,承认司法机关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且积极表明愿意接受相应刑罚的法律后果。
相较之下,认罪认罚制度更加侧重于犯罪人员对于自身罪行的承认以及接受惩罚的诚意。
自首行为往往会在侦查机关尚未察觉到犯罪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发生,这能够更好地展现出犯罪分子的主动性以及其深刻的悔过之情。
而认罪认罚则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