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通常是指行为人为私自占有、处置的他人暂时寄存杂物或埋藏物品价值超过一定界限即成为“数额较大”的,且具有拒绝退回的恶劣性质。
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这一“数额较大”的起始点往往设定为一万元人民币。 然而,在我国各地司法执行实践中,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对于“数额较大”的定义标准也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的本质在于对他人财产所有权所造成的侵害。 举例来说,若有人非法将他人遗失或埋葬的物品占为己有,其所占有的财物价值超过一定界限,并且拒绝返还给物主的话,同样可以按照侵占罪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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