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主犯和从犯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环节中,主犯通常都是起着关键性的主导作用的人。
他们会精心策划、布局乃至指挥整个犯罪行动; 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担任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他们所体现出的主观恶意和所产生的严重危害自然更为深厚。 然而,从犯则往往是在共同犯罪行为中充当着次要或援助性功能的人员。 这些人员或是受到主犯的指令,亦或许在整个犯罪事件中他们仅仅扮演了轻度介入者的角色,作用相对微不足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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