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不予起诉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适用了认罪认罚制度之后,若最终无法启动诉讼程序,则该案件将无案底记载。
所谓不予起诉,即该案尚未进入司法审判阶段,并未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相应地也无法产生犯罪记录(即案底)。 案底的概念特指个体曾经发生过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因此在当前情况下,由于被告未被确认有罪,故不存在案底这一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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