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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取得谅解书后可以撤案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何种类型的刑事案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书并不等同于能够直接导致案件被撤销或终止侦查程序。
尽管谅解书在量刑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作为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它并不能够自动地使案件得到撤销或者停止调查。
这主要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严重程度,以及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如果涉案的罪行较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限,那么谅解书的存在或许会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对于那些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的刑事犯罪案件来说,即便有了受害者的谅解书,也未必能够实现撤案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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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