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罪包含哪些内容和方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遗弃罪,即对那些年事已高、体力衰弱或身患疾病乃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却任意推卸,且情节极为恶劣之行为。
譬如父母遗弃尚在襁褓中的子女、子女遗弃年迈且无法自我照料的双亲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样,例如将被扶养人驱逐出门、拒绝给予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长期疏于关顾并中断联系等等。 要判断某一特定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其关键所在在于行为人的遗弃行为是否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之为“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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