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侵占罪多少钱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特殊犯罪类型,它的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唯一目的,未经受托人或者所有人允许,擅自将他人委托或寄存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此等犯罪在我国新疆与全国其他地区保持相同的立案标准,通常情况下,若涉及的财产侵占数额达到了一万元及以上,则依法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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