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前转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诉讼的关键时刻,试图通过转移资产的方式来逃避潜在的刑事赔偿责任或对违法所得的追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最终将会导致其在接下来的司法程序中承受不良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假使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进行了资产转移,但若此举被视为有意规避刑事赔偿责任或逃避对违法所得的追缴,那么这样的行为将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举例来说,在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中,即便已经提前完成了资产转移,但只要被判定为犯罪所得,那么这些资产仍将被依法予以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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