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销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了解真相或情况下进行的销赃活动通常并不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然而,若行为人对所进行的收购行为确实无法辨认其所得物源自于犯罪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无法确定为犯罪性质。 但是,倘若在接手之后才意识到此赃物源于犯罪行为仍保持出售,那么这便有可能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是否属于“明知”的判断,将会综合考虑到物品的来源、价格、交易方式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