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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追诉时效起止点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对于追诉时效的起始与终止点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追诉时效应以犯罪行为发生之日作为起点开始计算;
其次,若犯罪行为存在着连续或持续的状态,则应从犯罪行为最终结束之日起算。
然而,在犯罪行为被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处罚之后,又犯新罪的情况下,前一次犯罪所受的追诉期限便将从此罪的犯罪之日再次开始计算。
此项规定旨在督促犯罪分子在尚未受到法律制裁之时,能够及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过往,重回社会大家庭中去,同时也考虑到了防止因时间流逝而导致证据湮灭、证人无法找寻等诸多因素的出现,从而影响刑事司法的公允性以及审判过程的高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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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9: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