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车合同诈骗立案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租赁车辆协议欺诈行为进行司法追责的实际立案条件往往包含以下要素: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带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且其行为在具体的签订和实行租赁车辆协议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是刻意制造虚假事实或是对实情进行掩盖,如此便可以从对方当事人手中取得财物,并且该骗取财物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的界限才满足立案要求。
举例来说,嫌疑人利用虚假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车辆租赁,然后又采取操纵市场价格交易和抵押等手段获得相应资金,这便是典型的租赁车辆协议欺诈行为。 一般而言,若诈骗金额达到了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那么就有可能符合立案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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