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发货构不构成诈骗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按照约定履行发运义务并不必然成立欺诈犯罪行为。
若是商家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客观缘由以致于未能按时配送或者无法完成发运任务,同时愿意承担退还货款或者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不能被认定为欺诈犯罪的。 然而,若商家存在着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即在实际上并无货物可供或者明知自身无法提供货物的情况下,依然接收了客户的资金支付却迟迟不进行实际交货甚至拒绝执行退款承诺,此时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欺诈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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