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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在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中,代表被害人和相关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家属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所提出的代理词与辩护人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提供的辩护词,它们在本质上存在诸多显著的差异。
代理词作为一种表达方式,主要是侧重于维护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他们可能会强烈呼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厉的惩罚等。
然而,辩护词则更注重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行轻微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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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6: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