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辩护和刑事代理的区别在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辩护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对控诉方所做出的指控进行有力反驳及合理剖析,以此证明他们的委托人并未犯下任何罪行,或是有罪却情有可原、可以从轻发落甚至完全免于刑罚的一种法律行为。
而刑事代理,则是指代理人受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所授予的权限范围之内,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开展的一系列诉讼行为。 简而言之,辩护工作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全力支持,与此同时,刑事代理则更关注被害人等相关利益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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