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的数额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恶意透支的金额界定,应以持卡者拒不还款或尚未归还的部分为准,这其中并不涉及复利、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所收取的相关费用。
对于涉嫌恶意透支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之前,持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及利息,则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较轻者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 若恶意透支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全部归还,或者存在其他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那么检察机关可以考虑不予起诉; 而在一审判决前能全部归还,或者存在其他情节轻微的情况,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但需注意的是,曾经因为信用卡诈骗罪受到过两次以上处罚的,将被排除在上述宽大处理范围之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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